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期:2023-1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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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54号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
你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和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球体育官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