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4395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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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3835918000 | |
名 称 | 关于对邓再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邓再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邓再宏:
经查,你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配偶付道升于2024年1月31日至2月19日期间,累计买入40,000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281,793.15元,于2024年2月27日卖出40,000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328,377.38元。
上述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督促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球体育官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河南证监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