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196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8640645000
名        称 关于对周小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7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周小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周小鹏

经查,我局发现你在中航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球体育官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西证监局

                               20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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