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3343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156510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西安向日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4〕5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西安向日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西安向日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缺失,存在委托他人募集资金,由非本公司全职员工担任基金经理从事投资交易的情形。
二、部分登记信息不真实,公司目前实际无独立办公场所、无全职员工。
三、合格投资者管理不规范。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相关整改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球体育官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陕西证监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