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3344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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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156534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陕西海市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陕证监措施字〔2024〕6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陕西海市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陕西海市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2020年11月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等发生变更,但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变更手续。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相关整改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球体育官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陕西证监局
2024年3月28日